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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行业 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的通告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编辑:胡权 2020-12-24 1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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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治理我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占道经营影响人车通行问题,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行业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行业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对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行业实行划行归市管理,县城区所有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经营商户全部进入隆回县高速公路出口处的华运汽贸城摩托电动车大市场内统一经营。

二、县工商联摩托车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经营商户主动配合划行归市工作,自愿进入专业市场内统一经营。

三、隆回县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功能,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切实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经营环境,引导经营商户主动入驻华运汽贸城摩托电动车大市场内经营。

四、城管、市监、商务、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劝导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经营商户进入专业市场统一经营;城管、市监、商务、交警等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监管,组织集中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整治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行业的各类经营活动,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集中治理占道经营、损毁人行道道板、经营不合格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划行归市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切实成效。

五、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和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编辑: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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