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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台2024年春季房交会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胡权 2024-04-12 15: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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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县直机关、 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至 5 月10 日 举办 2024 春季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出台 2024 年春季房交会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房交会期间交易的商品房契税 100%予以奖补

2024 年4月20日至5月10日购买住宅类、商业类新建商品房( 含商铺、车位,不含工业厂房、二手房交易的商品房、商铺),按契税征收额的100%奖补给购房户(网签合同在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销售资金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缴纳契税时间在合同网签 15 个工作日内)。

二、保障子女就近入学

房交会期间交易的商品房,业主子女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原件,享受房屋所在地居民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同等待遇。

三、继续顺延相关优惠政策

2022年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隆政办发〔2022〕15 号)2024 年6 月30 日到期,继续顺延半年至2024 年12 月31日 。

四、鼓励开发企业在此期间给予购房人所购商品房价格优惠。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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