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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两企业业主拒不执行停止排污决定 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邵向阳 编辑:杨汝舒 2020-11-18 0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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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邵向阳)11月17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将两名拒不执行停止排污决定的企业业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分别拟处罚人民币10万元。

经查,滩头镇刘某经营的色纸加工厂和申某经营的色纸加工厂,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环保设施不达标、多次要求其整改不到位,在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仍违法生产,并继续向外环境排放废气和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针对刘某、申某两企业业主的违法行为,遂依法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邵向阳

编辑:杨汝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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