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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隆回县城区社会面交通管控的通告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胡权 2022-10-25 23: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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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加强城区社会面管控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城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持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和保供车辆通行外,其他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城区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从10月26日00:00时起均调整为红灯,除上述车辆外,其他车辆闯红灯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抓拍并处罚。请全体市民予以理解和配合。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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