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特别防护期出行指南的通告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喻无瑕 2022-09-11 10:34:31
 
—分享—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从9月10日起至10月31日,为疫情防控特别防护期。根据国务院和省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要求,特别防护期间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游泳馆、健身馆、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密闭性场所及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份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隆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政策,请大家密切关注官方消息,按防控要求做好出行规划。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9日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喻无瑕

阅读下一篇

返回隆回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