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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编辑:胡权 2022-05-31 1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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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工程,充分发掘和展现我县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根据《隆回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字〔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县文明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发掘、评选、宣传各个领域的道德典型。通过宣传典型事迹,弘扬时代新风,引领全县上下围绕大局谋发展、恪尽职守干事业、服务社会讲奉献、创新创优有作为,为建设“三宜三融三区”现代化新隆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机构

成立隆回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群众推荐、候选人参评资格审核、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表彰宣传等工作。

组 长:雷 勇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戴旭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周英鹤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唐荷花 县妇联主席

陈婷婷 团县委副书记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申报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文明办(广电大厦二楼)。

三、类别与名额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个类别表彰2名,共表彰10名。

道德模范的推荐,各乡镇(街道)从本辖区自行评选的模范人物中遴选1-2名事迹突出的上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县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向县文明办推荐,最多不超过2名。

四、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五、推荐程序

(一)自行评选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本辖区、本系统扎实开展各类典型人物的评选表彰活动。

2.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广泛开展各类典型人物的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征集申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要求进行综合考量、优中选优,提出候选人名单,填写《隆回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同时所有推荐对象需提供1000字事迹简介、3000字详细材料及一寸免冠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推荐表一式三份,纸质材料于8月10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请将推荐表、材料、照片电子档一并发邮箱:lhcwb8380132@163.com。联系人:焦丽娟;联系电话:0739-8230823。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地址:桃花坪街道广电大厦二楼214室。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1.县活动组委会审核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确定我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征求政法部门意见,其中:党员和公职人员还须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推荐对象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

2.将候选人名单报县文明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3.在隆回电视台、隆回新闻网、《天下隆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县委、县政府宣传橱窗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四)表彰阶段(初定9月中旬)

县文明委将按程序作出第三届隆回县道德模范的表彰决定,颁发奖杯、证书,举行颁奖仪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推荐各类道德模范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效有序推进,选树社会影响大、感染力强、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榜样,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

(二)面向基层,充分挖掘。要坚持群众路线,重点向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基层单位倾斜,要善于发现身边的好人好事,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已经获得过往届道德模范称号的人员不在此次推荐范围,特别注重推荐近5年来表现突出的人物。

(三)加强宣传,重在实践。要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把选树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学习榜样、争当先进的过程。组织县内各类媒体,利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等平台载体,运用公益广告、主题展览、巡讲巡演等方式,深入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和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建设“三宜三融三区”现代化新隆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docx

1.隆回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2.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来源: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编辑: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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