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加快推进15-17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省、 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自 2021 年 8 月2 日起, 我县全面开展 15-17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我县15-17 岁(无论是否隆回户籍) 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 人群。
2.15-17 岁人群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由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到就近接种单位接种, 监护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受种对象在进入接种单位时应佩戴口罩, 并出示健康码,避免空腹接种, 自觉遵守接种秩序。 接种疫苗后, 请务必在接种现场留观 30 分钟, 如出现不适, 请积极配合现场医护工作人员的处置。
4.完成疫苗接种后, 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牢记“ 戴口罩、 勤洗手、 常通风、 一米线、 少聚集、 公筷制” 等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在此, 温馨提示所有的家长朋友发动家庭成员、 身边亲朋好友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做到“ 应接尽接、 应接必接、 应接快接” 。
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8 月 3 日
来源: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