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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新增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胡权 2022-11-03 23: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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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1:闻某某,男,为风险区域管控人员,现居地:花门街道横江社区方大桂花城47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龙某,女,为居家隔离人员,现居地:花门街道茶山社区卡西欧小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杨某某,女,为居家隔离人员,现居地:花门街道横江社区方大桂花城43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3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我县正在有序开展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街道(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26日—11月1日 均于12:00左右到小区内核酸采样点采样,于每日15:00在小区门口值班两小时后返回家中。其中10月31日11:40左右,全程戴口罩骑车至县中医医院外科6楼送餐,随后返回家中。其它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11月2日 闭环转运。


感染者2

10月26日—11月1日 居家隔离;

11月2日 闭环转运。


感染者3

10月26日—11月1日 居家隔离;

11月2日 闭环转运。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或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739-8111796)或隆回县疾控中心(0739-8232059)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全县疫情形势复杂,请广大居民增强防范意识,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应急处置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做到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自觉居家不外出、不聚集,对发现擅自外出者,第一时间向当地村社区或属地政府报告;加强自身和家人健康监测,错峰有序参加核酸检测;时刻关注疫情变化,不信谣、不传谣。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胡权

本文链接:https://www.longhuinews.com/content/2022/11/04/12009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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