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向家村旅游事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向家村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向家村农业科技示范园等村委会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对外出租,用于经营向家村旅游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出租地)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共分五个部分(以标的物红线图为准)。第一个项目土地:农业科技示范园用地(包括大棚),位于本村七组圹外大田,面积30亩;第二个项目土地:阿里山竹林用地,位于本村贰拾排6、7、8组,面积36亩;第三个项目土地:红枫林用地(包括建筑物),位于本村金龙殿5、6组 ,面积50亩;第四个项目土地:卡丁车乐园用地,位于本村太坪里林地,面积5亩;第五个项目土地:5D战舰用地,位于本村太坪里林地,面积0.6亩。
二、标的物用途
出租项目土地用于经营向家村旅游项目。
三、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二十年。
四、招标项目租金底价
农业科技示范园用地租金10万元/年;阿里山竹林用地租金2万元/年;红枫林场用地租金5万元/年;卡丁车乐园用地租金4万元/年;5D战舰用地租金1万元/年;
五、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分四期支付,每五年支付一次,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期租金,第一期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类推。
六、投标保证金
按项目底价与出租年限之积的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二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向家村村民委员会,未中标者在开标后五日内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转入第一期租金;若中标者在中标之日起7日内未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招标方式
1、公司企业等营利性法人、个体工商户、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均可参与投标。参加投标方请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到隆回县岩口镇向家村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如下相关资料:(1)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单位公章,经办人员须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2)个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3)保证金以人民币现金交纳;
2、参加投标方请于2022年1月4日上午10点赶到隆回县岩口镇向家村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上午11时开标。
3、各项目分别投标,参加投标方当场填写标价后密封,在密封处加单位公章或签字确认。
4、竞标当场拆封,投标最高价者为中标方。
5、中标者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出租合同。
6、联系人:向金炎15842918191。
隆回县岩口镇向家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喻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