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全县广大居民的积极配合和各级各部门的组织推动下,我县疫苗接种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但近日发现,有人在我县组织、接送我县群众到外地接种新冠疫苗,并承诺给予奖励补助。异地接种不仅安全风险隐患大,而且对我县疫苗接种管理工作造成极坏影响。为维护全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良好秩序,经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县常住人口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在本地进行疫苗接种,以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凡因组织到外地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及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组织者和接种者本人承担。
二、凡参与策划、宣传、组织、接送、联系到外地接种疫苗行为,扰乱我县疫苗接种工作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禁止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擅自安排干部职工到医院门口拦截疫苗接种对象,严禁因疫苗接种在县内单位之间及与周边地区产生矛盾冲突,严禁任何单位给接种对象发钱发物,严禁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奖励接种对象等不实言论。
四、严禁县内二级综合性医院以下的医疗机构开具接种禁忌症证明。
疫苗接种、利国利民,全民接种、势在必行。请大家携手同心,共同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4日
来源: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