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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来源: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胡权 2021-07-31 17: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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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京市等地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已波及我省多个地区,全县疫情防控面临极大风险。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县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从今天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十天的疫情防控硬战。立即启动指挥应急体系、高效运转,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开展专班运行、集中办公,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有关情况,全面提升医疗救治、物资保障、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能力,做好应对复杂形势的各项准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出入口,落实出入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及接种码等管控措施。国家公职人员取消双休和年假,严格执行外出和返程报备制度。

二、迅速摸排管控重点人员。凡自南京等省外涉疫地区和我省相关涉疫地区来(返)隆人员要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采取“大数据+网格化”方式,落实“五包一”(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社区防控责任制,逐人逐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户。

三、严格“外防输入”管控。对入境来隆人员严格落实“14+7+7”闭环转运、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域来(返)隆人员、时空轨迹交集人员以及确诊病例关联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隔离时间按离开封控区域或中高风险地区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进行5次核酸检测;来(返)隆时间未满14天的,集中隔离满14天,最少保证集中隔离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来(返)隆时间超过14天的人员,集中隔离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四、严控人员聚集流动。即日起暂缓举办商业演出、培训、集会、文体赛事、庙会宗教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严格管理会议及活动审批,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主管部门要从严审批,规模控制在100人以内;主办单位必须制定防疫方案,并向县防疫指挥部报备。提倡和鼓励喜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得邀请县外人员参加。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公路、铁路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司机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公园景区、文化娱乐、网吧影院、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要求设置疫情防控监督员,严格实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管理要求,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规范做好场所消杀、通风换气、环境卫生等工作。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要从严加强出入管理、日常监管和人员防护,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发热门诊(哨点)工作制度,药店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报告,有发热或咳嗽等重点人员要落实留观和转运措施。个体、私人门诊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加强集中隔离点管理,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等各项防护措施。

六、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分批合理组织应种未种人员到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合理组织特殊人群的接种,努力提高疫苗接种覆盖面,不断优化接种服务流程,务必做到“应接尽接、禁接核实、缓接追踪”,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七、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横幅、村村响、发送消息等方式提醒民众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广大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即日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严厉打击传谣造谣行为,对利用微信、网络散布不实疫情者,快查快办,严厉查处。

八、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对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即时问责追责。公安部门对非法入境人员和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快速依法打击。市监、卫健、商务等职能部门要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相关单位及时依法处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31日

来源:中共隆回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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