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秀妮)截至目前,隆回县医疗保障局已为隆回县74家企业减征职工医保费用282.16万元,预计共减征470.26万元。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隆回县医疗保障局自2月1日起到6月底前,对全县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此次减征政策执行范围为全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按规定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不含个人缴费部分。前期已足额缴纳减征期应减免职工医保费用的企业,多缴部分可以按规定抵缴后续应缴费用。此外,从2月1日起到年底,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征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缓缴政策。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秀妮
编辑: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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